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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四季度重点关注这几大医药政策!

 ​紧跟医药政策,药企才能顺势而为,2021年仅剩2个多月,这些医药政策,医药人最好时刻关注。欢迎收藏、转发。

 

2021国家医保目录将进入谈判阶段


《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规定,今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包括5个阶段:

  • 准备(2021年6-7月)

  • 申报(2021年7-8月)

  • 专家评审(2021年8-9月)

  • 谈判(2021年9-10月)

  • 结果公布(2021年10-11月)


最新进度:

目前专家评审阶段工作已结束。9月28日,国家保局发布《关于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专家评审阶段性结果查询的公告》。

评审结果为“拟谈判新增品种”,“拟谈判新增适应症”,“拟重新谈判续约”和“拟按简易程序续约”的,说明该药品或适应症纳入2021年医保药品准入谈判范围,获得谈判或续约的资格。

目前,医保目录调整只剩谈判和公布结果最后两个阶段,此次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或将于年底前完成,力争明年1月开始落地执行。

第六批国采即将开标

 

第六批国采(胰岛素专项集采)于今年9月启动。目前,全国各省的报量已于10月9日已完成。

 

按照进度,各省份胰岛素国采数据填报后,全国范围内的数据填报将于10月15日17:00前完成。

 

此次胰岛素国采共计81个产品,涉及到诺和诺德、礼来、赛诺菲、通化东宝、天麦生物、甘李药业、珠海联邦制药、誉衡药业、万邦生化和东阳光共10家企业。

 

接下来需要关注的流程包括:

 

1、报量工作完成后,本轮胰岛素专项就将进入到发布集采文件阶段,明确开标时间、地点等。

2、进入拟中选结果公示、中选结果公布

3、集采落地准备阶段。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进度安排,本次集采将于2022年初执行,周期两年。

 

第五批国采全国落地


目前,24省市明确第五批国采正式执行时间:

  • 新疆:2021年9月15日

  • 天津:2021年9月20日

  • 湖南:2021年10月25日

  • 河南:2021年10月1日

  • 西藏:2021年10月1日

  • 河北:2021年10月1日

  • 重庆:2021年10月1日

  • 云南:2021年10月8日

  • 广东:2021年10月9日

  • 海南:2021年10月10日

  • 湖北:2021年10月10日

  • 山东:2021年10月15日

  • 甘肃:2021年10月15日

  • 贵州:2021年10月15日

  • 江西:2021年10月18日

  • 陕西:2021年10月20日

  • 辽宁:2021年10月20日

  • 山西:2021年10月20日

  • 福建:2021年10月20日

  • 浙江:2021年10月20日

  • 黑龙江:2021年10月20日

  • 上海:预计2021年10月下旬

  • 青海:2021年10月30日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集采的持续推进,一批药企被加速淘汰出局,各药企需尽快适应调整。

 

新一轮基药目录即将调整

 

上一版基药目录,共685个品种入围,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距离今年已经3年。

 

据基药目录3年一调整规律,新一轮基药目录调整或在今年拉开帷幕——进入10月基药目录调整的动态或更加频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高层也明确将研究修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优化目录遴选调整程序,适时启动目录调整工作。

 

据此前业界传出的消息,目前基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各省征求意见。

 

新版国家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将发布


9月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的通知》。

 

意味着新一轮重点监控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其明确一次调整3年内不会变动;一次调整目录有且只有30个品种;国家卫健委将根据各省卫健委上报的30个重点监控品种评分挑选出30个评分最高的品种即为《国家版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目录的调整共包括启动调整、地方遴选推荐、专家汇总、公布结果4个阶段。

 

目前,各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各地重点监控药品目录,据不完全统计,除国家版第一批20个品种外,省级、市级、甚至医疗机构都对某些品种进行重点监控,涉及化学药、生物药及中成药等200多个药品。

 

中成药集采

 

湖北牵头的18省联盟、广东牵头的7省联盟均已发布集采文件

其中,湖北中成药集采已完成企业申报:9月25日,湖北发布《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要求,在10月8日前完成相关企业需自主进行产品清单申报。

9月14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广东联盟58个中成药集采规则发布》意见的通知,目前意见征集已结束。

当下,湖北、广东两大联盟形成,覆盖了大半个中国中成药集采。

中药配方颗粒正式放开


《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也就是说自2021年11月1日,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将正式结束。

据业内统计,试点推行20年来,全国已有约70家试点企业生产中药配方颗粒。

国家药监局明确,结束试点并不意味着对中药配方颗粒监管有所放松。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强化属地监管,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国家药监局也会结合年度考核等事项加强对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信息来源: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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